1.常规案件的审理,自理赔材料齐全立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。 2. 特殊案件的审理,因需要一定的调查、取证、查阅有关资料及与有关方面协商,在60天内结案。
3.若60日内仍不能确定理赔金额,将根据已有材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,待最终确定后,根据实际应赔付的金额补足差额。
上述理赔用时,自理赔证明材料齐全日起计算。若因理赔证明材料不全,等待客户补交材料的时间不在上述承诺的理赔用时之内。